中国能建云南院集中学习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
来源:云南院 时间:2016-10-21 打印】【

  10月19日,云南院分别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和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认真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在云南院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形成共识,真正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在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云南院党委负责人围绕为何“国有”的企业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的领导是什么关系”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国有企业的“国有”属性永远是第一位,“企业”特性是第二位。国有企业之所以是“国有”是因为它是全民所有的公有制经济,它的所有权是属于“公”的。而党的本质属性也是“公”,因为它是全体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言人,是“公”的代表者。因此,凡是涉及到“公”的领域,都必须有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具体来说,党的领导就是党对国家和人民实行思想、政治、组织领导。因此,这种领导也就必然包括对国家所有的公有制经济组织--国有企业的领导。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的最终目的是要服务于国家和人民,但是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做到。因为只有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国有企业依靠人民发展,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而最终实现党、国家和人民、国有企业三者利益关系的统一。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各党支部要将讲话列入“两学一做”学习内容中,做好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在公司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形成共识,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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